2020年5月9日,湖南华硕律师事务所2020年第1期业务培训成功举办。本次“合同审查实务”培训由律所主任朱湘武律师主讲,在律所会议室进行,全所律师积极参与。
朱湘武律师强调合同审查是执业律师的基本技能,律师作为委托人权益的“把关”者,一定要有责任意识、担当意识,认真学习研究合同审查管理的相关内容和技巧,严格合同审查,努力提高工作质量,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。培训主要从三方面进行了阐析。首先,由朱主任对律所目前负责的顾问单位进行整理分析,带领全所律师深入了解顾问单位背景,以便在审查合同时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。
其次,朱主任以“合同审查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分析--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为范例”进行讲解。面对一份待审查的合同,做到先浏览一遍,对于合同性质和内容有大概了解,修改明显的格式、标点和文字错误,注意合同条款序号后的标点符号规范使用,合同主体甲方、乙方、委托人、受托人等表述需要做到全文一致。在审核环节需要关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法律文件、规范性文件等是否更名或废止;合同内容重复部分可以做适当精简,无关的内容可以删除;对于违约金的约定,如果明显高于法定标准,要出于专业角度进行调整。结合委托人背景,在委托人付款内部流程较长时留足付款期限;管辖法院的约定本着维护委托人利益原则按从委托人所在地法院、原告所在地法院到双方所在地法院的顺序协商,约定合同签订地法院的明确写明合同签订地点,避免混淆专属管辖;末尾区别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与签字或盖章生效的细节。
最后,朱主任提醒全所律师平时注意标准合同文本的收集,方便待审核合同的查缺补漏,职业技能的培养和提高是一个慢慢沉淀积累的过程,不可放过平时的点滴之功。培训期间,参会人员积极提出自己在审查合同中遇到的疑难或者不确定事项,朱主任均给予了专业且准确的回答。
培训进行到中午12点30分正式结束,经过朱主任的细心与耐心讲解,参会律师们均表示对如何规范审查合同有了进一步的认识,此次培训特别对于新同事熟悉工作流程,更好的完成工作是一个较大的帮助。